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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热无码 印章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10-12 10:45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东京热无码 印章使用和管理规范化,保持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东京热无码 权益,服务广大师生,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25号)精神,结合东京热无码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印章指东京热无码 行政用章和党委用章,行政用章为“东京热无码 ”、党委用章为“中共东京热无码 委员会”。
第二章 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三条 东京热无码 印章在以东京热无码 名义开展的事项上使用。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一) 行政用章
行政事务和以单位名义出具的文件、介绍信、材料等用行政章。
(二)党委用章
党的事务和以党委的名义出具的文件、介绍信、材料等用党委章。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
第四条 东京热无码 印章用于在职责许可范围内处理公务,行政用章没有法人身份,不对外使用。
第五条 东京热无码 印章指定专门人员保管,固定存放地点。印章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印章,不能将印章携带出存放地点使用,确需外带使用时,须由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六条 东京热无码 印章保管人员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用印时应仔细阅读用印内容,核实用印数量。用印要规范、端正、清晰、美观,落款处加盖印章应“骑年压月"。
第七条 东京热无码 印章使用仅限于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在使用公章时,对于盖章材料上有明确要求相关领导或负责人签字,必须相关领导或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盖章,如果没有明确相关领导或负责人签字,需办理东京热无码 印章使用审批表(见附件1),然后交由印章保管人员进行盖章。
第八条 印章使用时,用章人员须认真填写好东京热无码 印章使用登记表。(见附件2)
第九条  东京热无码 印章使用审批表和印章使用登记表需作为档案材料由印章保管人员进行保管。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东京热无码 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0年10月8日起执行。
                     
 
 东京热无码
   二〇二〇年十月七日
 
附件1:
东京热无码 印章使用审批表
印章类别   盖章次数   盖章时间  
文件名称  
用章人     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注:印章审批分管领导无法把握时,需请示主要领导批准。
 
 
 
附件2:
东京热无码 印章使用登记表
序号 日期 事由 批准人 用印人 备注